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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关注!厦门市发布2024届优培生选拔公告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公众号转载  来源: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12-16 11:15:48

     厦门市2024届优培生选拔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队伍,我市将继续实施“青鹭英才优培行动”,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选拔引进一批中学教育类、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企业类博士(博士后)。现公告如下:
     
     
    中学教育类
    (一)选拔对象
     
    2024年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ARWU、QS、THE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下同)最新前100名学校;②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高校相应建设学科;③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的博士,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的博士,本科原则上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5.承诺在厦门市服务不少于7年。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要求。
     
    7.自报到之日起1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市教育科研机构任职或学校任教。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后,可办理入编手续;单列并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所需绩效工资执行单列管理,不计入用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来厦前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生活补助;来厦3年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4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7万元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住房政策以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5.培养培育。优培生纳入市级名师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特级教师作为培养导师;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优培生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市教育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第1年为试用期)。引进3年期满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4年以上合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聘任岗位层级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4年2月下旬前完成报名审核;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安排另行通知);2024年5月下旬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于2024年8月前报到,未能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须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的次月内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登录“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24:00。考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将自动生成《厦门市2024届优培生报名表》。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大小100K-300K),于2024年3月1日24:00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岗位:2024届优培生包含中学教育类、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企业类四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否则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除外。
     
    3.报考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联系方式:
     
    厦门市教育局:+86-592-2135597;
     
    厦门市委组织部:+86-592-28938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6-592-2892547。
     
    6.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会同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图片
     
     
    高校科研类
    A类:
     
    (一)选拔对象
     
    2024年从以下学校(专业)出站的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附件1);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附件1),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科技事业,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博士后出站;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或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专业资格和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6.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教学科研岗任职。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后,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可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厦门市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前3年每年再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住房政策以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5.培养培育。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及科研启动经费;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相关学科带头人作为科研导师;首聘期考核通过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不少于1年期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科研;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合同。引进3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中期评估:中期评估合格及以上的,聘期内继续落实相关待遇支持;未通过中期评估的,不再享受科研活动经费、补贴等相关待遇。5年聘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期满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5年合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续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4年2月下旬前完成报名审核;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安排另行通知);2024年5月下旬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于2024年8月前报到,未能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须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的次月内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登录“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24:00。考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将自动生成《厦门市2024届优培生报名表》。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大小100K-300K),于2024年3月1日24:00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岗位:2024届优培生包含中学教育类、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企业类四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有关事宜,否则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除外。
     
    3.报考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86-592-2182259;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86-592-6190966;
     
    厦门市委组织部:+86-592-28938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6-592-2892547。
     
    6.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B类:
     
    (一)选拔对象
     
    2024年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附件1)。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博士后),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附件1),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科技事业,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出站);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或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专业资格和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6.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7年。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等单位教学或科研岗任职。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的可办理入编手续,引进录取到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纳入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外籍人才可享受相关同等待遇。引进录取到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等单位的,可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相关待遇;引进录取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的,享受副高以上薪酬待遇。
     
    3.安家补助。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以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作的,前3年每年再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住房政策以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5.培养培育。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给予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相关学科带头人作为科研导师;选拔引进3年后的5年内由用人单位协助申请不少于1年期的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培养进修;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第1年为试用期)。引进3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4年以上合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聘任岗位层级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4年2月下旬前完成报名审核;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安排另行通知);2024年5月下旬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于2024年8月前报到,未能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须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的次月内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登录“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24:00。考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将自动生成《厦门市2024届优培生报名表》。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大小100K-300K),于2024年3月1日24:00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岗位:2024届优培生包含中学教育类、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企业类四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有关事宜,否则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除外。
     
    3.报考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86-592-2195225;
     
    厦门理工学院:+86-592-6291553;
     
    厦门医学院:+86-592-6365052;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86-592-5909095;
     
    嘉庚创新实验室:+86-592-2882520;
     
    翔安创新实验室:+86-592-2881160;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86-592-6021046;
     
    厦门市委组织部:+86-592-28938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6-592-2892547。
     
    6.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图片
     
     
    医疗卫生类
    (一)选拔对象
     
    2024年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医学学科(附件2)。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博士后),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医学学科(附件2),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出站);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或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专业资格和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6.承诺在厦门市服务不少于7年。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后,给予办理入编手续,外籍人才可享受相关同等待遇;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根据协议工资的数额另行计算核增工资总额,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来厦前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生活补助;来厦3年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4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8万元生活补助(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9万元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住房政策以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5.培养培育。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相关学科带头人作为科研导师;选拔引进3年后的5年内由用人单位安排不少于1年期的国内外高水平临床医学或相关高校院所培养进修;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市卫健委指导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第1年为试用期)。引进3年期满后,由市卫健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4年以上合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相应岗位层级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4年2月下旬前完成报名审核;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安排另行通知);2024年5月下旬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于2024年8月前报到,未能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须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的次月内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登录“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24:00。考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将自动生成《厦门市2024届优培生报名表》。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大小100K-300K),于2024年3月1日24:00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岗位:2024届优培生包含中学教育类、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企业类四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有关事宜,否则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除外。
     
    3.报考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联系方式:
     
    厦门市卫健委:+86-592-2048870;
     
    厦门市委组织部:+86-592-28938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6-592-2892547。
     
    6.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会同厦门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图片
     
     
    企业类
    A类:国有企业
     
    (一)选拔对象
     
    2024年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附件1)。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博士后),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附件1),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出站);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专业资格和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5.承诺在厦门市国有企业服务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岗位任职。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后,给予不低于所报考的市属国企集团中层副职(或参照副高级技术职称)相应薪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所需工资总额执行单列管理。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给予提供30万元生活补助(前3年每年发放10万元)。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住房政策以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5.培养培育。选拔引进5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业务骨干作为导师,优先考虑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四支人才队伍”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培养;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市国资委指导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并安排在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岗位锻炼。引进3年期满后,由市国资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中期考核:考核优秀的,安排担任所报考的集团中层副职岗位(或相应管理、技术岗位);考核合格的,根据用人单位双通道职级体系统筹安排同级别的其他管理、技术岗位;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相应岗位层级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4年2月下旬前完成报名审核;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安排另行通知);2024年5月下旬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于2024年8月前报到,未能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须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的次月内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登录“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24:00。考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将自动生成《厦门市2024届优培生报名表》。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大小100K-300K),于2024年3月1日24:00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岗位:2024届优培生包含中学教育类、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企业类四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有关事宜,否则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除外。
     
    3.报考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联系方式:
     
    厦门市国资委:+86-592-2858536;
     
    厦门市委组织部:+86-592-28938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6-592-2892547。
     
    6.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会同厦门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图片
     
    B类:其他企业
     
    (一)选拔对象
     
    2024年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附件1)。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博士后),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附件1),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出站);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专业资格和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相关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
     
    2.薪酬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提供的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最新公布的厦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水平。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给予提供30万元生活补助(前3年每年发放10万元)。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住房政策以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5.培养培育。选拔引进5年内,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业成长计划,作为重要的储备人才进行培养。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业务骨干作为导师,安排多岗位多层级进行锻炼。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市工信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引进3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继续纳入优培生管理;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1年后再进行考核,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再纳入优培生管理。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4年2月下旬前完成报名审核;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安排另行通知);2024年5月下旬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于2024年8月前报到,未能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须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的次月内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登录“厦门i人才数智平台”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24:00。考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将自动生成《厦门市2024届优培生报名表》。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大小100K-300K),于2024年3月1日24:00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考岗位:2024届优培生包含中学教育类、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企业类四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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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工信局:+86-592-289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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